中标结果公示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夏邑县胡桥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夏邑县胡桥乡派出所附属楼工程建设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开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夏邑县胡桥乡派出所附属楼工程建设项目
2.采购编号:夏财采购【2018】 229 号
二、项目概况:
1.招标控制价:547236.54元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
公告时间:2018年07月31日至2018年08月03日
四、评标信息:
开标评标日期:2018年08月06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评标地点:商丘市睢阳大道与长江路交叉口华美商务酒店2楼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石爱勤、周建梅、何超
五、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天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谈判报价:545384元
大写:伍拾肆万伍仟叁佰捌拾肆元整
工期:20日历天
质量:合格
六、本项目废标单位及原因:
无
七、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8年08月06日至2018年08月08日
八、异议和投诉 :
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3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夏邑县胡桥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5738122512
招标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7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838269535
监督单位:夏邑县胡桥乡纪委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谈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谈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2018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