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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第二十二中学教室电子教学屏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浏览量:2335  发布时间:2018/8/3 16:00:00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第二十二中学委托,就教室电子教学屏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教室电子教学屏工程项目,GTLY-2018-030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政采代〔2018〕198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主要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显示器

(触控一体机)

HiteVision(鸿合)HD-I7580E

10

23290.00

232900.00

2

推拉黑板

蓝贝思特ZY90-50

10

1500.00

15000.00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20日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2018 年8月2日下午15时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一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李东平、尚修雷、孟振中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武汉颂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大学科技园内创业楼2楼2088号

八、成交金额:247900.00元(贰拾肆万柒仟玖佰元整)

九、公告媒体:《 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洛阳市第二十二中学

    地址:涧西区长春路35号

    联系人:孟先生

    电话:0379-64949210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

 名  称: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恒生科技园A区5号楼1303室

 联系人:刘女士(工号lyszfcg2201)

 电  话:0379-80882819

 邮  箱:hnynwly@163.com  

十六、附:洛阳市第二十二中学教室电子教学屏工程项目磋商文件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