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嵩县嵩汝大桥新建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依据嵩前指办函【2017】21号文件项目业主为嵩县农村公路管理所,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嵩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嵩县嵩汝大桥新建工程
2.2招标编号:G2017-060JT
2.3建设地址:洛阳市嵩县境内
2.4建设规模:嵩汝大桥位于嵩县黄庄乡下娄子附近,桥梁全长252米,全宽8米。
2.5预算金额:约1397万元
2.6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 计划工期: 360日历天
2.10工程质量: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项目总工程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
3.4投标人2014年1月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2个不低于250米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的桥梁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竣)工验收资料、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5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6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确定信用等级为d级(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报名将不予以接受;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投标单位报名将不予受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 分至 12时 00 分,下午15时00分至 18时 30 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区二楼受理中心。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图纸200元,售后不退。
5.报名时需携带:
1、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二级建造师证、职称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项目总工程师高级职称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
4、2014年1月以来施工业绩两份(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竣)工验收资料、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5、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社保缴纳证明
6、《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均需出示原件(除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和加盖公章的彩色影印件一套(其中外省企业必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备案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原件。彩色影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等材料一并彩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及相关证件原件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及处罚。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6月30日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嵩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地 址:嵩县文化路中段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838409187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北航科技园2#楼1201室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379-69916877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