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4年度公租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690 发布时间:2017/7/11 15:51:00
确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4年度公租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确建招【2017】039号
1、招标条件
机关事务管理局2014年度公租房基础设施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确山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确山县境内;
2.2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3 质量标准:合格;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270.4万元;第二标段:446.48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化粪池、电缆沟工程;第二标段:水沟工程;
2.7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符合资质证书规定承包范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要求: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 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七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测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员、安全员、标准员)需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其中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5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七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测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员、安全员、标准员)必须为本企业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劳动合同、“社保”交纳证明:养老保险(须提供带二维码的社保官网网络查询页)和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四项中的任意两项即可(提供有效证明原件)。以上“社保”交纳证明:要求2016年7月1日-2017年4月30日的10个月“社保”交纳证明。
3.6 第一标段投标企业须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备一项附属工程200万元及以上工程项目业绩。第二标段投标企业须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备一项附属工程300万元及以上工程项目业绩。(以上两个标段均须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7 一个投标企业可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但一个企业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同时中两个标段,按所中标段的先后顺序确定。
3.8 注: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一经确定不得更换(否则将视为放弃投标)。
3.9 本次招标实行无行贿犯罪查询,由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查询对象: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所递标书将不予评审,查询时间应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报名期间内。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月 10日至2017年 7 月 14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报名需携带有关证件(证明):
投标企业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必须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2)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承诺书;(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4)拟派项目七大员岗位证书(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七大员身份证及具有有效劳动合同、“社保”交纳证明:养老保险需提供带二维码的社保官网网络查询页,(网络查询页由授权委托人在报名时上网核实或扫描二维码核实)和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四项中的任意两项即可(提供有效证明)。以上“社保”交纳证明:要求2016年7月1日-2017年4月30日的10个月“社保”交纳证明。(6)第一标段投标企业须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备一项附属工程200万元及以上工程项目业绩。第二标段投标企业须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备一项附属工程300万元及以上工程项目业绩。(以上两个标段均须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查询对象: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报名时,上述报名资料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所有报名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并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一致”印章。以上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会拉入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名单)。
注: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实行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台账制度,每个投标企业可提供3名以下(含3名)授权委托人。如无特殊情况,投标企业本次提供的授权委托人将长期负责在确山的投标事宜,请各投标企业慎重对待。未在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台账的投标企业在本次投标报名时委托人须提供以上证件、证明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三金”证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中的任意三金缴费证明)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企业因人员调整需更换委托人的,应提前与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调一致,并提供书面报告。
4.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室
4.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售后不退,图纸由投标人自行复印。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上午12:00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伍万肆仟元整,第二标段捌万捌千元整(请各投标报名单位自行考虑跨行、跨地区以及其他各种有可能耽误投标保证金到帐的时间)。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如下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中备注项目招标编号及所投标段,否则其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一律不准缴纳现金,否则将视为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而被拒绝投标。)。
5.2 本项目风险控制价为最高控制价(拦标价)的85%,投标人如低于风险控制价中标的,须提交中标价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的3倍作为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中标人的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中标后提交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缴纳账号同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招标人同意,全部予以无息退还(缴纳方式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开户行:河南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户 名: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501010016000002100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396-3219179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 月31日8 时 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确山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确山县未来大道路北
联 系 人:仇先生
联系电话:13703802049
代理机构: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源汇区大学路联通公司三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516806660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
联 系 人:聂女士
联系电话:0396-3219080
9.监督部门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孔主任 0396-7019809
确山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王春祥 13507663839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