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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东屯镇人民政府一事一议村内道路硬化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737  发布时间:2017/7/11 11:20:00

延津县东屯镇人民政府一事一议村内道路硬化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延津县东屯镇人民政府一事一议村内道路硬化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延津县东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延津县东屯镇人民政府一事一议村内道路硬化项目

   2.2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7】105号

   2.3项目主要内容:村内道路硬化6839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含漏项部分)

   2.5建设地点:延津县境内

   2.6工期:4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6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无在建工程(须出具承诺书)如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3.7具有投标企业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授权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在有效期内)。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综合服务大厅(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购买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审核,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需要携带、提供任何资料。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单位,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2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东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任先生     电 话:13569877866  

招标代理机构:新乡市鼎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373-5287655 15836167913

8、监督电话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延津县住建局 0373-7106917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