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经有关单位批准,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受卢氏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现对卢氏县2016年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卢氏县2016年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
2.2项目编号:卢采购竞[2017]第259号
2.3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卢氏县2016年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工程监理项目,根据《卢氏县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卢政{2016}46号文件要求,在东明镇等12乡镇33个行政村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区总面积75.7483公顷,新增耕地面积71.9874公顷。目前拆除补偿工作已经完成,准备进入施工阶段,现拟对其工程监理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监理单位。
2.4项目地点:卢氏县境内
2.5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含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6预算资金: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120000元)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8工 期:同施工工期
2.9质量要求:合格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监理企业;
3.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 7 月 10 日至2017年 7 月14 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卢氏县伏牛路与新建路交叉口原农村商业银行后一楼受理大厅)。
3、报名必须携带资料: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工商局颁发的三证合一证件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
(4)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证明复印件。
注:?、所有资料留复印件叁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A4纸装订成册);
?、另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套,用于卢氏县检查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使用。
4、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 300元/套, 售后不退。
五、磋商保证金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额为: 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元)。
2、磋商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磋商保证金收据(换取收据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注:供应商递交磋商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项目编号及标段,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供应商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六、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 19日 10 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卢氏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卢氏县新建路中段
联 系 人:熊彦召
联系电话:039871880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绿地之窗云峰A座3501室
联 系 人:王英丽
电 话:1863978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