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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郑州市支队二中队勤务值班室、军械库及中牟县中队营房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浏览量:1876  发布时间:2017/7/10 17:32:00

1.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郑州市支队,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武警郑州市支队二中队勤务值班室、军械库及中牟县中队营房维修改造工程;

2.2招标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郑州市支队;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没有被处于停产、停业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最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违约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要求: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注册执业章)。

3.3 项目经理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近一年内的社保证明,且该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企业及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需各提供壹份业绩合同(要求年份: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原件签订时间为准,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

3.5 投标人须开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涵盖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且在有效期内)。

3.6未列入武警部队工程建设黑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报名资料时请出示以下内容要求的各项资料原件(不要求原件的除外),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4.1 报名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4.2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4.3 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在有效期内)、社保证明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开标时拟派项目经理须到现场);

4.4 符合要求的报名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业绩合同;

4.5 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4.6 财务要求: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注册执业章); 

4.7凡有意投标报名者请于:2017年7月  10 日至2017 年7月 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

4.8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801室(商务外环与九如路交叉口向南100米)。

4.9根据《武警部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潜在投标人少于6家时,招标单位将再次发布招标公告,并接受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801室。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武警河南总队综合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郑州市支队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00389982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801室

联系人:刘先生  王女士

电  话:0371-65928339    65928026   

邮  箱:ztz31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