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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示范区杏花营镇及水稻乡安防工程项目监理标段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浏览量:2135  发布时间:2017/7/10 17:51:00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项目开封市示范区杏花营镇及水稻乡安防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新区交通运输局,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参与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 项目名称:开封市示范区杏花营镇及水稻乡安防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开封市

2.3 项目编号:HNLD2017015

2.4 本项目投资总额:约42.8万元

2.5 计划工期:随施工工期

2.6 质量要求:合格

2.8 谈判范围:

监理标段:施工期及保修期工程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公路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总监具有公路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 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副本即可)、查询申请、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4、投标单位在现场报名结束后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如不进行网上报名,后果自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两套并加盖竞标人公章,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竞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证明材料一并复印盖章,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始谈判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响应人的谈判将被拒绝。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7 月 10日至 2017年 7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到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服务大厅  5013 室  6 号窗口(开封市)参与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投标人提供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查询无行贿资料投标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按要求装订,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4.2 谈判文件售价600元/份,不提供邮寄。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5.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07月25号10;00;

5.2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及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新区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37838231  

地址:开封市金明大道税务局对面      

 代理机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15937855217

地址:郑州市兴华北街与桃源路交叉口

                            

                                                              2017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