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金属屋面、玻璃雨篷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现对本工程施工实行二次国内公开招标(第一次公开招标失败),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现将本工程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金属屋面、玻璃雨篷工程
2、项目地点: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3、招标编号:CDZBSG-2017-583
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5、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及自筹
6、工 期:4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无在建项目及全程在施工现场管理的承诺书;
(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全程在施工现场管理的承诺书;
(4) 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类似建设项目工程业绩。
(5)投标人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6)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7)投标企业应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携带: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的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明细,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明细,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无在建项目及全程在施工现场管理的承诺书;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明细,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全程在施工现场管理的承诺书;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报名时出示以上资料原件(验后原件退回)及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报名后不得更换。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7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376-636005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路9号中机工程办公楼9楼创达管理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6-8788068
监 督 机 构:信阳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联 系 电 话:0376-6369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