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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公安局2017年业务装备招标采购项目 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浏览量:1687  发布时间:2017/7/10 16:40:00

河南宏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汝阳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汝阳县公安局2017年业务装备招标采购项目三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汝阳县公安局2017年业务装备招标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汝公交易[2017]-CG-031号(宏图) 

三、批复编号:汝政采[2017]051号 

四、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预算金额:486100.00元

五、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包括:台式电脑、多媒体教学软件、交换机、激光投影机、电子白板等设备的采购

2、工期(交货期):

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30日内

3、质保期:

 质保期三年,质保金10%;

六、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2、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时验原件并且不退还。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

注:新成立公司可提供公司成立后的财务报告。

4、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授权委托人须为公司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者,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特定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台式电脑、多媒体教学软件、交换机、激光投影机、电子白板的授权证明(开标时须提供授权证明原件,否则其将不被接受)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10日至2017年7 月14日,每天上午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 :30 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

2、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4)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5)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台式电脑、多媒体教学软件、交换机、激光投影机、电子白板的授权证明;

备注:1、报名时以上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备查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年检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八、招标文件获取

报名合格者可在2017年 7 月 10 日至2017年 7 月 14 日,每天上午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30 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7 月31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阳县公安局

地    址:洛阳市汝阳县城关镇洛峪村南紫罗新区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9-63131057

招标代理:河南宏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617室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662005   18336795256

电子邮箱:2960817001@qq.com

 

 

河南宏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