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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专卖办案器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651  发布时间:2017/7/10 16:50:00

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专卖办案器材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的委托,就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专卖办案器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专卖办案器材设备采购项目

 2.2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后15日历天;

 2.4 售后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 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以及国家或行业相关质量标准。

2.6 招标内容及数量:数字固定基站2套、移动中继台1套。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8 质保期:两年

 2.9 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本项目内容;

 3.2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经营实力及完善的售后体系;

 3.4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其中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查询主要对象包括企业、法人代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4.2报名须知:

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及如下证件或资料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机构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 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8月1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

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168123

招标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00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