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就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采购2017年政法业务装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采购2017年政法业务装备项目
招标编号:HNJD【2017】042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采购编号:洛龙集采【2017】069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776580元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采购2017年政法业务装备项目,包括手机取证系统、手机定位系统、台式电脑及笔记本电脑 、便携打印机、 便携摄像机 。(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六、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营范围内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手机取证系统”、“手机定位系统”、“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以上主要设备生产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 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开标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代理商);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均为原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洛阳新区西苑桥南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天汇中心1406室
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招标文件费:人民币700元/份,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2日9 时 30分
十、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东204室。
十一、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洛龙区厚载门街1号
联系人:聂女士
电 话:15036358737
邮箱地址:jianchayuan308@163.com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6室(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938804567
电子邮箱:13937901891@126.com
十四、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