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扶贫项目土地整治项目及
庙子龙潭同河道路修建工程一标段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05-0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栾川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扶贫项目土地整治项目及庙子龙潭同河道路修建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扶贫整合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栾川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秋扒乡
预算金额:45万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内容,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一标段灌溉与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至投标截止时无在建工程;
3.3、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14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4、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报名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后);
3.5、截止投标报名时,土地整理信用等级被降为B级(含)以下、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洛阳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正在整改的单位均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3.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投标:①近三年在检查机关有行贿犯罪记录、建设主管部门有不良行为记录和被列入“黑名单”的;②以往承担的土地整理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的,竣工验收不合格的;③有转包项目工程行为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和子、子公司不得分别独立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0日至 2017 年7月 14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请到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政和东郡进行报名。
4.2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后)。
(报名时需提交上述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壹套,复印件需A4纸复印按顺序排放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但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及相关资质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在报名时间内同时获取。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含图纸),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 7 月31日下午15时00分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政和东郡5号楼2单元602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栾川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38815185
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龙区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政和东郡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600891 13523619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