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安防系统维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消防器材维修项目”已由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进行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具备条件、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安防系统维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消防器材维修项目;
2.2 项目编号:XCJYC-AQ-2017-002;
2.3 项目地点: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厂区(含老厂区、储备库、片烟醇化库、军分区库、营销分中心物资仓库);
2.4 招标范围:许昌卷烟厂所属安防系统的维保服务、许昌卷烟厂所属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服务、消防器材维修等服务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五个标段:
一标段:新厂区安防系统维保;
二标段:老厂区安防系统维保;
三标段:新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四标段:老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五标段:消防器材维修;
2.6 服务周期:一年,合同履约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可续签一年;
2.7确定中标人数量:每标段各确定一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和财务状况,能够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并有能力提供相关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各标段资质要求:
三标段:投标人须为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文件豫公消通[2015]54号文件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一级资质单位名单》中的单位;
四标段:投标人须为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文件豫公消通[2015]54号文件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一、二级资质单位名单》中的单位;
五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三级资质;
3.3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且在有效期内;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4.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五、报名时提交资料
各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适用于三、四、五标段);(4)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资料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并留一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法人委托书留原件;投标人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依据豫公消通[2015]54号文件规定,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现有消防设施维护检测单位不得投报三、四标段。
六、招标文件获取
6.1投标报名及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6.2投标报名及文件获取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邮资金额50元],招标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公开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0374-3351931
地 址:许昌市新区明礼街1号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联 系 人:秦女士
电 话:0371-55001515、0371-55001765
邮 箱:rhah168@163.com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