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为南召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及远程接访系统采购项目,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南召县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为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ZZ170611131034
二、项目名称:南召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及远程接访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一标段:科技法庭;二标段:远程接访系统(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四、项目预算价:一标段:52万元;二标段:17.4633万元
五、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800元/份,二标段: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9日(节假日除外)8:30~11:30,15:00~18:00;河南省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室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一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及无缝挂接函;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以来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不提供);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三个月(2017年3月-5月)的依法纳税及社保证明;
5、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十一、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一标段: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及无缝挂接函、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个月(2017年3月-5月)的依法纳税及社保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二标段: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报名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相关网站上发布。
十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南召县人民法院
地址:南阳市南召县城关镇人民路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7-66865669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工业路137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7-60566266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