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雁鸣湖镇全镇域卫生保洁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7年雁鸣湖镇全镇域卫生保洁垃圾清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委托,就2017年雁鸣湖镇全镇域卫生保洁垃圾清运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项目名称: 2017年雁鸣湖镇全镇域卫生保洁垃圾清运项目
2.2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7-06-7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项目地点:中牟县雁鸣湖镇境内
2.5服务范围:全镇域内的垃圾清运和全镇19个行政村农户院以外的沟河路渠、绿化带的卫生清扫、保洁及养护(包含田间生产道路)
2.6服务期限:一年
2.7标段划分:
第1标段:以运粮河为界限,北部9个行政村
第2标段:以运粮河为界限,南部10个行政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有关行业协会颁发的清扫保洁服务资质证书;
3.3 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函(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6 潜在投标人只允许投报一个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5 日至2017年 6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报名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前往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36号豫煤商务501室进行报名:
4.1 投标人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2 投标人须提供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清扫保洁服务资质证书;
4.3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4投标人须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的证明;
4.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6报名人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3月由社保部门出具个人社保证明;
4.7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打印页;
4.8 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请各报名人按以上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上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请于2017年 6 月 5 日至2017年 6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36号豫煤商务501室;
5.2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6月 27 日上午 9:00 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桃李园大酒店一楼1号会议室(郑州市丰产路与东三街交叉口东北角);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牟县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 中牟县雁鸣湖镇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1-623209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36号(丰产路与经七路向东200米)豫煤商务501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1-63932075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