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州市东岗镇杨家寨村文体广场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林州市东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编号:LCGG-2017-98
2.2建设地点:林州市东岗镇杨家寨村
2.3计划工期:2017年9月30日前完工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近一年缴纳的社保证明(开标时提供社保证明原件及网上截图); 3.4 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的,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原件开标时提供);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持规定的证件到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4.3投标人报名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无在建承诺原件、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保证明原件及网上截图(网上可查)、有效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证件原件到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通大厦12楼)进行报名;
以上所列证件均须提交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资格的将被代理机构拒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7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州市东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2-6068566
代理机构: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付女士
联系电话:18037296969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