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新区2017年农村村道建设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新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 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2.1 项目名称: 开封新区2017年农村村道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 HXZB20170520。
2.3 工程地点:开封新区杏花营镇、杏花营农场、水稻乡境内。
2.4 工程规模:修建道路长约20公里。
2.5 投资总额:约900万元。
2.6 质量目标:合格。
2.7 招标范围:
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监理: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2.8 计划工期:
施工:45日历天。
监理:随施工工期。
2.9 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开封新区2017年农村村道建设项目(杏花营镇标段)。
第二标段:开封新区2017年农村村道建设项目(杏花营农场标段)。
第三标段:开封新区2017年农村村道建设项目(水稻乡标段)。
监理标段:开封新区2017年农村村道建设项目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
施工标段:投标单位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监理标段:投标单位须具有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3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施工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公路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4开标时投标单位项目经理(总监)需持有效证件参加开标会议。项目经理(总监)不按规定参加开标的,视为放弃投标。
3.5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查询申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就以上标段其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5日至 2017年6月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5013室4号窗口(开封市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报名,同时出售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查看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无行贿查询所需资料。
(以上所有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两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出售时间另行通知,图纸另售。
4.3 投标人现场报名后请及时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报名,如未进行网上报名,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4.4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6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开封新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金明大道中段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93783823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 杜先生
联系电话:18503781415 0371-86688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