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大修改造工程房屋附属物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委托,对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施工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大修改造工程房屋附属物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
2、招标编号:管招采[2017]36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概算:约192万元
5、建设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
6、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9、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郑州市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自有或能够租赁具有《郑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的车辆进行垃圾清运;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07日至 2017 年7月 13 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6: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B座8层808室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郑州市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或建造师证(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的须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中心出具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文件(注:应提供2014、2015、2016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本年度三个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时间为公告之日起);
(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应携带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以上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以上证件或资料报名时均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 7 月 07 日至 2017 年 7 月 13 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6: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B座8层808室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费:300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7 月 28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B座8层802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法:
招 标 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6240369
地 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烟厂后街12号
招标代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B座8层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1-89935606 89935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