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委托,就2017年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2017年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西财[2017]16号
二、招标编号:西采(2017)44
代理机构编号:BRR17-HN-ZB-278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采购共分为一个标段,采购主要内容为:多功能一体机、激光打印机、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扫描仪、台式计算、机警械设备、台式计算机、其他视频节目制作和播控设备等,具体设备名称、数量及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2)工期(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
(3)供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六、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
(2)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须出具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主要产品授权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开具时间为公告发布日之后)。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公司起点时间为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
(6)提供至少一个2014年以来的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七、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及地点: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3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到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与望春门街交叉口奥林商务1506报名。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3)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2015年度财务报表、类似业绩、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核不代表最终审核,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准。投标单位若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依据招投标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并列入不良记录。其它有关说明请咨询现场报名处。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26日上午9:3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与望春门街交叉口奥林商务1507室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九、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上阳路7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379-63378037
十一、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与望春门街交叉口奥林商务1508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0379-65965515 18838886689 18637959290
十二、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