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正文

延津县魏邱乡2017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及亮化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746  发布时间:2017/7/7 11:49:00

延津县魏邱乡2017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及亮化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7】101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津县魏邱乡2017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及亮化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延津县魏邱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具体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津县魏邱乡2017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及亮化项目  

   2.2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7】101号  

   2.3项目主要内容:道路工程及亮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含漏项部分)  

   2.5建设地点:延津县魏邱乡;  

   2.6工期:4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  

一标段:村内道路工程  

二标段:村内亮化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6一标段: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出具承诺书),如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二标段: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出具承诺书),如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7投标人近三年来具有类似业绩至少2份,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来具有类似业绩至少1份(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重复计入)  

   3.8具有投标企业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授权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注:若一个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按照投报标段先后顺序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综合服务大厅(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购买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审核,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需要携带、提供任何资料。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2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魏邱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3503437369  

招标代理机构:西安红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3-2673999  

八、监督电话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延津县住建局 0373-7106917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