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道路限高防护架采购与安装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编号:XCZB18-1707007
批复编号:SFCG2017062800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交货期: 15天
采购预算(元):340333元
保证金(元):5000元
采购单位: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
环保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 李先生 0392-6875775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李女士 0392-2283999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
政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 王先生0392-3221359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可升降式限高架1套,不可升降式限高架1套。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要求;
2.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 一营业执照),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项目内容;
3.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货物授权书(应符合本次项目内容及安装);②投标人为供应商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内容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应在开标前,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档案的取消投标资格;
6.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谈判文件的购买:响应人应在开标当天,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谈判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在递交响应文件当天之前缴纳或未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响应人,不具有参加本次谈判项目的资格。
谈判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 7 月 11 日 15时 30分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 三开标室
关于谈判保证金的说明:
一、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转账(需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交纳金额:伍仟元整(¥5000元)
缴纳时间: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到帐(以到账时间为准)
二、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信息如下:
户 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银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4024-9700-2016
注 意: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如未写明项目名称的,造成谈判失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退还保证金须知
1.供应商需持以下资料办理:
1.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1.2 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 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2.成交供应商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交易中心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关于其他说明: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原件备查。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谈判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进行公布。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3.谈判文件下载地址
1.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附件: 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fcg/
2.公示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