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正文

潢川县付店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2504  发布时间:2017/6/5 11:02:00

潢川县付店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潢川县付店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潢川县付店镇卫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潢川县付店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地    点:潢川县付店镇卫生院  

交 货 期:30日历天内  

质 保 期:1年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商或经销商;  

3.2投标人为设备生产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在经营范围内);  

3.3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必须在本省设有分公司(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设有所投产品的专门备件库,可进行实地考察。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五、投标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信阳市新五大道建业壹号城邦6号楼2单元2406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5.2 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报名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提供,进口产品不用提供)、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证件原件查验后退还,复印件壹份(加盖公章)留存。经销商所代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不用提供)可以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3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资格由评委在评标现场做最终认定。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27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  

6.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二十六大街金燕宾馆13楼会议室  

6.3 开标时间:2017年6月27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  

6.4 开标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二十六大街金燕宾馆13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潢川县付店镇卫生院      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潢川县付店镇            地    址:信阳市新五大道建业壹业城邦  

联系人:刘先生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15603763661             电    话:15638611570  

   

   

   

招标人:潢川县付店镇卫生院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