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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人民检察院音视频融合平台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浏览量:3585  发布时间:2017/7/6 11:29:00

鹿邑县人民检察院音视频融合平台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鹿邑县人民检察院,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鹿邑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项目编号:鹿采购【2017】0616   

二、项目名称:鹿邑县人民检察院音视频融合平台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鹿邑县人民检察院音视频融合平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周期:在接到招标人任务通知后20日历天;  

3.质量要求:合格  

4..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492460.00元   

四、招标内容:  

音视频融合平台配置项目中涉及的全部货物与服务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规定的条件。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4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7、须为谈判项目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8、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9、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六、报名须知:  

6.1投标人或供应商有意愿投标者,须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和诚信库手续,否则因在公告期间未办理CA数字证书和诚信库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和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须注册成为《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于2017年7月 6  日至2017年7月 11 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报名。  

6.2 CA密钥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紫气大道与明道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办理。  

6.3供应商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文件费人民币300元整(谈判文件费缴纳户名: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717024109200042244,开户银行:工行周口鹿邑支行营业室,备注标书费),售后不退。谈判文件以《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谈判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版本。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鹿邑县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的,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7.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在《中国招标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鹿邑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赵先生    

地  址:鹿邑县伯阳路西段  

电话:0394-7103019  

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申女士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火炬大厦B栋10楼       

电话:0371-63686655  

八、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电话:0394-7181669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