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千口镇紫阳中心小学教学楼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YAPY-2017-007
南乐县千口镇紫阳中心小学教学楼项目经乐政文[2014]57号文批准,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乐县千口镇紫阳中心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南乐县千口镇紫阳中心小学教学楼项目;
1.2、建设地点:南乐县千口镇紫阳村
1.3、投资计划:约190万元;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1.6、工程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为1276.12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两层教学楼一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8、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1.9、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
2.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连续一年缴纳的社保缴纳原始凭证原件及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2.4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已缴纳连续一年缴纳的社保缴纳原始凭证原件及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
2.5 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必须专业对口,持证上岗,以上人员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缴纳连续一年缴纳的社保缴纳原始凭证原件及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
2.6 业绩要求: 2015年01月01日 以来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为准);
2.7 财务要求:2014年度、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
2.8 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
2.9 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2.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企业参加资格审查时,由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带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2014、201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等资料(以上除资质证书(副本)可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外均为原件)参加资格后审。
三、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领取方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9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tb.pyjsgc.com)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四、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7月3日09时00分;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整 30000.00万元,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并到达指定账号(以到账时间为准),转账用途需注明项目名称。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公开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乐县千口镇紫阳中心小学
联系人:柴先生
电话:1393934750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8539398075
濮阳分公司地址:濮阳市黄河路四中对面怡海名家3号楼1单元1楼西户
南乐县千口镇紫阳中心小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