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JZB-2017-007
1、鹤壁市文化商业会客厅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项目规划已完成,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规划批准文号:鹤规条件【2017】04号
2.2 建设地点: 鹤壁市淇滨区高速东一路东侧、南海路北侧
2.3 建设规模: 51345.064㎡,(合77.015亩 )
2.4建设内容: 建设一座文化商业街区
2.5 投标周期: 20日历天
3、招标范围: 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4、对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4.1.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能力。
4.1.2 财务及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需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4.1.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三年执业以上执业经验;要求提供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
4.1.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5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出具时间(招标公告期内);
4.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给予投标人的方案补偿费金额为:不给予补偿
6. 招标文件获取
6.1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7月6日— 2017年7月12日在本招标公告公示期间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附件下载【附件1:招标文件;附件2:技术资料;】
6.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7. 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7.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截止10日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扫描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或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
7.2 答疑文件、技术资料、招标控制价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发布公告的同一媒体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恕不单独告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 年7月26日10时00分;
8.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鹤壁市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智慧鹤壁西门);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淇滨区钜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淇滨区钜桥镇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392-68797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大赉店镇政府后院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 系 电 话:0392-3279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