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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一期)电梯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浏览量:1653  发布时间:2017/7/5 18:25:00

1.招标条件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设计[2016]1443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一期)电梯采购与安装;   

2.2.项目概况: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位于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富贵四路以北,郑开大道以南,紫寰路以西,牡丹五街以东,占地面积约168.5亩。一期工程为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34966平方米,框架-剪力墙结构,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01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4783平方米。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一标段直梯29部,二标段扶梯12部。  

2.4招标范围:电梯设备购置与安装(含制造、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交工验收、准运手续办理等电梯正式交付运行前的一切内容,该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2.5计划供货期(供货及安装):供货期为接招标人通知 150日历天,安装期为接招标人通知90日历天,配合施工总承包进度,与工程施工总承包同步验收。  

2.6交货地点:项目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安装质量一次性通过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并颁发准运证,确保省优,争创国优。其中,一标段电梯要求曳引机、控制柜、门机、限速器、安全钳五大件为原品牌进口,产地为欧美日工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际知名品牌合资电梯制造商或针对本项目合法授权的唯一经销代理商 (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电梯品牌制造商须具备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病床电梯B级、载货电梯B级、自动扶梯B级),拟投标型号产品有型式试验包报告。具有十年及以上生产史,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安装资格要求;如由电梯制造商负责安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证书,安装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如由代理商负责安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证书,安装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一标段: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所投品牌产品单份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类似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及向购买方开具的不少于合同额40%的本项目发票底联)。  

二标段: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所投品牌产品单份合同金额在4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类似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及向购买方开具的不少于合同额40%的本项目发票底联)。  

3.5 一个品牌只允许一个有效投标人参加投标;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电梯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证明。  

3.6 在郑州市设立有电梯生产厂家的直属售后服务机构,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营业执照或房屋租赁协议或自有房屋产权证明)。  

3.7 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以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开具的为准),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3.8企业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郑州市范围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郑州市范围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10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或聘用合同)并提供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12 本项目允许经销商与品牌生产商联合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分工及责、权、利划分。  

4、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于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1日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并按提示报名(详见http://www.hnggzy.com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4.2 CA密钥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与东风东路廉政大厦5楼)办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及时关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hnggzy.com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招标文件费每份300元。  

5.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和签章软件iSignature,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需要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hntf 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hntf格式 )、纸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密封提交。  

6.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CA密钥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6.4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报名人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  

        招标人联系人:钟先生、吕女士   

联系电话:0371-66903433    13633854038  

9.2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  

联 系 人:白先生、郑女士  

联系电话:0371-68865980、15713876040  

传真电话:0371-68865980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河南省妇幼保健院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