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乐县县城区中小学运动场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乐县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南乐县县城区中小学运动场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GMGG17429
1.3、总投资:约890余万元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施工周期:20日历天/标段
1.6、质量要求:合格
1.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8、付款方式:本工程付款方式为4:3:3(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要求,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40%,竣工第二年无质量问题付合同金额的30%,竣工第三年无质量问题付剩余30%)
1.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七个标段
第1标段:南乐县第二初级中学运动场建设
第2标段:南乐县第一实验小学运动场建设
第3标段:南乐县第二实验小学运动场建设
第4标段:南乐县第三实验小学运动场建设
第5标段:南乐县第四实验小学运动场建设
第6标段:南乐县育才小学运动场建设
第7标段:南乐县近德固乡杏园小学运动场建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至七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有在建工程,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明细;投标单位报名后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明细;
2.5、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必须专业对口,持证上岗,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明细;
2.6、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 以来,投标企业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2个200米及以上塑胶环形跑道、田径运动场(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进行网上查询,网上查询不到的按无效标处理。附中标通知书、从县级或市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网站上下载一份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截图、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相关证明资料;
2.7、财务要求: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8、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须为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本次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
2.10、同一投标单位在该项目投标中,最多可参与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申请。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17年7月05日-2017年7月11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ztb.pyjsgc.com)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资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7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
注: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
一标段:壹万元整
二标段:壹万元整
三标段:壹万元整
四标段:壹万元整
五标段:壹万元整
六标段:壹万元整
七标段:壹万元整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 0200 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乐县教育局
联系人:江先生
电 话:0393-6222138
招标代理: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女士
电 话:17739353002
南乐县教育局
2017年7月05日
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