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香湖湾项目1#地块消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地香湖湾项目1#地块消防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及招标人为河南绿地港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DCZX-HN-2017-500
2.2项目名称:绿地香湖湾项目1#地块消防工程;
2.3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综保区)梅河东路东侧、双鹤湖路北侧(1号地块);
2.4工期要求: 245 日历天,2018 年6月1日-2019年1月31日,同时满足建设单位的施工进度要求;
2.5资金来源:发包人自筹;
2.6招标范围:绿地香湖湾项目1#地块消防工程施工图图纸内的消防工程,包括: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及消防专用通信、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灭火器等全部内容深化设计、采购、安装、调试等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质量要求:一次通过消防工程验收,确保不影响总承包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2.8 发包方式: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承包范围内采用包深化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且确保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的工程承包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无在建工程。
3.4.技术负责人要求: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类似项目5年及以上施工管理,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具有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建过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消防工程至少两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6投标人必须在2014年1月1日以来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没有违法分包和工程转包挂靠行为,不存在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由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8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须在2个月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不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报名时必须携带: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注册建造师证书、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承诺书;5)技术负责人职称证;6)企业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7)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人)。
(以上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壹套复印件,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编制目录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根据建办市函〔2016〕46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持有新版建筑业资质证书的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和开标时可不携带资质证书原件,企业资质情况通过扫描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审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绿地港区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1-56268829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
联 系 人:仝女士
电 话:0371-65585907
邮 箱:glxmdczb@163.com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