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车村镇绸子小学综合楼建设工程、库区乡翟河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嵩县教育局委托对嵩县车村镇绸子小学综合楼建设工程、库区乡翟河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实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谈判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及谈判范围
1、 项目名称:嵩县车村镇绸子小学综合楼建设工程、库区乡翟河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
2、 项目编号:G2017-090JY(DHSG-201715)
3、 项目概况:Ⅰ标段:车村镇绸子小学综合楼建设工程,框架结
构,建筑面积600平方米。Ⅱ标段:库区乡翟河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土建及生活用具配备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5、竞争性谈判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
8、预算金额:Ⅰ标段:预算控制金额1168143.36元
Ⅱ标段:预算控制金额721981.09元
9、工期要求:Ⅰ标段: 90 日历天 Ⅱ标段: 90 日历天
10、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二、资格要求:
1、谈判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社会信誉,提供下列材料:
(1)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本人谈判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本公司员工)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谈判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若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变更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项目;
4、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开具的2016年6月1日以来连续一年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须提供社保明细);
6、谈判人须提供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须包括法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7、外省企业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备案登记;
8、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9、谈判人对以上标段仅能报名一个标段。
10、依据《财政部通知要求加强政采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财库【2016】125号)文件精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谈判人查询网站:“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拒绝其参与本次谈判活动;
11、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谈判资格。谈判代理机构对谈判人报名时提供的证件的审验,并不作为谈判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谈判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谈判委员会对谈判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谈判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7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8: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区二楼受理中心报名,符合条件者领取谈判文件。
(2)竞争性谈判文件:Ⅰ标段: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Ⅱ标段: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四、领取谈判文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有意谈判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见并按下面规定顺序编制,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其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证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信息、资质等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及其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须提供社保明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所有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复印件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谈判人应当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建造师继续教育证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7月13日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嵩县教育局
地 址:嵩县县城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13603966362
谈判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嵩县行政路伊源商务写字楼306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9-80860189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