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PPP项目2017~2020年联合体合作伙伴库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PPP项目2017~2020年联合体合作伙伴库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并经公司批准,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PPP项目2017~2020年联合体合作伙伴库招标。
2.2招标编号:M4101000065000023001
2.3招标范围: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PPP项目2017~2020年联合体合作伙伴库招标,范围是联合体合作伙伴入库。即成为联合体合作伙伴的单位,将有资格参加招标人针对具体项目组织的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第一名的单位将以联合体成员方施工单位身份与招标人共同参加PPP项目投标。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包:
第一标包:市政工程类项目工程
第二标包:水利类项目工程
第三标包:路桥类项目工程
第四标包:房建类项目工程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资质及业绩情况选择标包进行投标,也可对所有标包进行投标。
2.5 合作期限:暂定为三年,招标人将根据具体项目的谈判情况、合作项目的配合情况、履约情况、出资能力等方面,对联合体合作伙伴库成员进行年度考核和动态管理,并根据考核情况随时终止合作并书面告知乙方。
2.6入围数量:每个标包按照综合得分选取前5名为入围单位;若该标包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则全部入围;每家投标人可以入围多个标包;强制条件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前5名以外的其他资格合格的投标单位,将全部作为该库的候补联合体合作伙伴。
3.合作方式
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负责PPP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含政府委托的设计任务)、融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项目工程建设监管等工作,牵头组织工程验收及交付,承担投资方、运营管理方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履行联合体牵头方的责任及义务。
联合体成员方与招标人共同进行PPP项目的投标和实施合同的签订、参与项目谈判,中标后与项目公司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负责总承包项目的征地拆迁协调和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管控等全面的施工组织与管理,负责运营期养护(若有)等工作,全面配合招标人组织的工程验收交付工作,承担项目协调和施工总承包商所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签订联合体合作伙伴合同后,招标人将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要求,组织前5名联合体合作伙伴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人将根据竞争性谈判情况与联合体合作伙伴组成具体项目的联合体,共同参与具体项目的投标和建设施工,若前5名联合体合作伙伴针对具体项目有不参加谈判的,招标人将从候补联合体合作伙伴中依次选取,保证针对具体项目的每次谈判不少于5家参加(若能参加联合体谈判的家数大于5家)。
4.投标人资格要求(强制条件)
4.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各标包注册资金及净资产(2016年年底)要求见下表:
标包
注册资本金
2016年年底净资产
第一标包:市政工程类项目工程
叁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拾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第二标包:水利类项目工程
叁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拾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第三标包:路桥类项目工程
叁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拾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第四标包:房建类项目工程
叁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拾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4.2投标人资质要求见下表:
标包
资质要求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一标包:市政工程类项目工程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
第二标包:水利类项目工程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
第三标包:路桥类项目工程
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
第四标包:房建类项目工程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
备注:母公司不能使用子公司资质,子公司也不能使用母公司资质。
4.3投标人近三年度(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表示意见。
4.4信誉良好,不存在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情况,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5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4.6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所投标包已完工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及其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下表:
标包
业绩要求
第一标包:市政工程类项目工程
须具有市政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伍亿元人民币。
第二标包:水利类项目工程
须具有水利类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伍亿元人民币。
第三标包:路桥类项目工程
须具有公路或桥梁(不含市政)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伍亿元人民币
第四标包:房建类项目工程
须具有房建类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伍亿元人民币
母公司不能使用子公司业绩,子公司也不能使用母公司业绩。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电子注册与报名
5.1 本招标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及评标。
5.2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投标活动。
5.3符合本招标公告第4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7月4日9时00分至2017年7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平台直接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4日9时00分至2017年7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24室,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371-85513759,0371-65928023)
6.3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每份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6.4 投标人可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按照“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参加投标活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投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9:3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8楼开标室。
7.2 投标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签到。
7.3 纸质投标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装订(其中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授权书等签字盖章页应采用原件),招标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页的必须签字盖章后扫描再复制粘贴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保证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4为确保电子开标成功,投标人应将“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全部拷入U盘,随同纸质投标文件一同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当上传的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时,由工作人员现场打开已提交的U盘中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作为应急补救措施。
7.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