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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野曹村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浏览量:1905  发布时间:2017/7/4 17:08: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野曹村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野曹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野曹村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  

2.项目编号:ZCZBZZGK【2017】024号  

3.建设地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野曹村;  

4.项目概况: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野曹村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清运面积约为23万 ㎡(最终以实际发生量计算);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工程质量:合格;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南曹乡野曹村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理外运。(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提供公告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103室)  

3.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方式:现场。  

5.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新版资质证书可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公告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6)开户许可证。  

(以上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壹套复印件,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接受报名)  

五、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24日下午15:00整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105室)  

六、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媒体:  

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投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等相关网站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野曹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526611578  

地    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政一街与105县道交叉口西100米  

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曹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868876/97  

地    址: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103室)  

Email:zhichengzhaobiao@126.com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