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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县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变更公告

浏览量:1996  发布时间:2017/7/4 16:20:00

郸城县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于2017年6月29日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原18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社会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须是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备案的企业(以网上公示为准)。  

(4)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工建筑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至少三人持有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中一人为总监)。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如有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5)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有行贿犯罪不得参与投标(应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日期应是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及之后)。  

(6)委托代理人为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社保、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  

现变更为18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社会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须是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备案的企业(以网上公示为准)。  

(4)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工建筑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至少三人持有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中一人为总监)。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如有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5)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有行贿犯罪不得参与投标(应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日期应是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及之后)。  

(6)委托代理人为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社保、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  

本标段报名时间与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同时顺延至2017年7月10日17时。  

本项目开标时间顺延  2017 年 7 月 17 日 11 时 00 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郸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郸城县     

联 系 人:王振宇      

电    话:13523947309   

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国贸2117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94-8708888              

9.监督人                         

监 督 部 门:周口市水利局  

      监 督 电 话:0394-8201525         

   

                                                  2017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