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三替代”燃气采暖炉及洁净型煤专用炉具购置选聘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安县采购招标(2017)62号),现进行变更:
1、《采购文件》第一章2.9 质保期24个月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质保期24个月。
变更为:质保期38个月。
2、《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变更为: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3、《采购文件》第三章 2.2.3技术部分④产品质保期在24个月的基础上每增加3个月加0.2分,最高1分。
变更为:④产品质保期在38个月的基础上每增加3个月加0.2分,最高1分。
4、《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做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安阳县“三替代”燃气采暖炉及洁净型煤专用炉具购置选聘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变更公告”将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采购文件》中被变更的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单位均具有约束力。
采购人:安阳县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13939980188
地 址:安阳市紫薇大道东段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先生
电 话:0371-60933926、13525556852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东16号省汇中心A座2709室
2017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