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再生水利用三环管线配套工程设备采购
(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郑州市再生水利用三环管线配套工程,是对再生水利用三环管线工程的系统优化,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2016]80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再生水利用三环管线配套工程是对再生水利用三环管线工程的系统优化,本工程经初步设计批准,项目总投资为4670万元。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建设规模为6万m3/d的建材路一体化加压泵站和规模为10万m3/d的南三环再生水水源一体化泵站;二是在五龙口污水处理厂内建设一座调度监控中心,用于监测和控制泵站,监测管道压力,监测和控制流量。
2.2建设地点
建材路加压泵站位于西三环与建材路交叉口东北角,南三环再生水泵站位于南三环与花寨路交叉口东南角南三环污水厂厂区内,调度监控中心位于嵩山北路五龙口南路五龙口污水处理厂内。
2.3本次招标范围及基本情况
本次招标范围为一体化泵站、高低压电气柜成套设备、智慧水务系统成套设备等货物的供应;安装指导、供电局备案及送电验收配合、自控系统编程组态、智慧水务编程调试等服务的提供的设备总包招标。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设备质量合格,合同估算价2850万元。
其中一体化泵站设备为本标段的核心工艺设备,一体化泵站规模为6万m3/d和10万m3/d,智慧水务系统成套设备包括现场自控设备、中控室设备以及智慧水务软件等。
2.4交货地点
郑州市再生水利用三环管线配套工程项目各施工现场。
3.资质、业绩等要求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制造商或销售商。
(2)如果拟投一体化泵站、高低压电气柜成套设备、智慧水务软件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还必须获得对应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如果投标人所投自控系统编程组态服务、智慧水务系统编程调试服务不是自己提供的,还必须获得自控系统编程组态服务、智慧水务系统编程调试服务提供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所投高低压电气柜成套设备制造商应具有在项目所在地电业局备案以及通过送电验收的能力。
(4)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一体化泵站、高低压电气柜成套设备只允许一家投标单位参加报名,且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的设备。
3.2业绩要求
(1)201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的类似工程中有成套机电设备总包供货业绩至少1项,该业绩对应的合同需包含水泵等其他多类设备的供货以及相关伴随服务的提供。
(2)拟投一体化泵站设备须在中国境内有类似规模的成功使用经验。
3.3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均保持盈利。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以往的招标投标活动中不能存在违纪、违规、违约的行为,不能存在因产品质量或服务等原因被用户申请仲裁、提出诉讼或终止合同的不良记录。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4)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相关信息,若前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其他要求
(1)投标授权委托人须是投标人单位员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授权委托人在投标人单位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作为该项目的设备总包需要有在中国境内供应成套水处理机电设备和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的能力、货物采购能力、工程设计能力和较快的市场反应速度。
4.报名须知4.1有意参加竞标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下同)2017年7月4日~2017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至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0号绿地新都会6号楼1109室报名。
4.2报名时请携带如下证件、材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