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汝阳县上店镇建制镇示范试点项目2016、2017年项目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复实施,现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汝阳县上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汝阳县上店镇建制镇示范试点项目2016、2017年项目;
2.2招标编号:汝公交易【2017】-GC-055(兴建);
2.3建设地点:汝阳县;
2.4资金来源:上级奖补资金、市县财政配套及其他资金;
2.5预算金额:项目总金额约5272万元;
2.6工 期: 一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十二标段:10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8标段划分:项目共计13个标段,本次招标4个标段:
第一标段:经二路、郭木线西延、老临木路汝南段道路建设项目;
第四标段:新大街道路建设项目;
第五标段: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站、垃圾运输车)及农贸市场(市场内建设、入场道路、污水)建设项目;
第十二标段:墙体外立面改造项目。
2.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3第一标段、第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缴纳的2016年05月以来连续一年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劳务合同;
第五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含)级及以上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级及以上资质、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垃圾运输车)生产企业或经销商,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有一家投标人报名,生产企业与其授权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缴纳的2016年05月以来连续一年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劳务合同;
第十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贰(含)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缴纳的2016年05月以来连续一年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劳务合同;
3.4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委托人需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05月以来连续一年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劳务合同;
3.5投标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1.4标段:道路建设项目类似业绩、5标段建筑工程类似业绩、12标段建筑装饰装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投标人须出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公告期之内)。
3.7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进行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8 自2015年以来,凡参加过“河南省建制镇示范试点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须持有业主单位出具的‘较好’及以上评价的【施工单位评价表】,方可参加报名。
3.9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10投标单位可对本项目符合条件的13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依据标段顺序中标1个标段;
3.11本项目第五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由多个单位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含)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垃圾运输车)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厂家授权书】。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牵头人需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单位。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份额和责任)。
四、报名:
4.1报名时间:2017年06月05日至2017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8:00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
4.3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社保局开具的社保明细、劳务合同;(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社保局开具的社保明细、劳务合同;(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8)《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如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告知函](公告期间内)。(9)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类似业绩1份。
以上所有证件查看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装订)。逾期谢绝报名,报名时提供的各类证书、资料及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须为真实有效,经审核如递交虚假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名。
注: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但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小组独立负责。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06月05日至2017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8:00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图纸收取成本费,售后不退。
六、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06月27日下午15:00分 。
7.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汝阳县上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13939917411
地址:汝阳县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0379-65786688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国宝大厦1110
邮箱:hnxjwt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