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鹿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健康一体机采购项目,已经监督部门批准采购,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受鹿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三次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采购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采购编号:鹿采购【2017】0315号
2.2 项目概算:84.9585万元
2.3 采购内容:健康一体机94台
2.4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2.5 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详细货物需求、技术规格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必须是具有生产或销售医疗器械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3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3.4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生产厂家须提供货物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及所投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3.5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承担本项目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承诺书;
3.6供应商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时间,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3.7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3.8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品牌的专项授权书;
3.9本项目不接受同品牌同型号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同时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10日(法定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到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邑县紫气大道西段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要求报名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本次招标不采用邮寄方式。
4.1 公司授权委托书;
4.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4.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4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生产厂家需提供货物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及所投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4.5 被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4.6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能够承担本项目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承诺书;
4.7 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4.8“信用中国”查询信用记录证明;
4.9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品牌的专项授权书;
4.10投标人资质要求中所列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将被拒绝,供应商应对其资格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评审委员会将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鹿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 址:鹿邑县城西311国道路南
联 系 人:姚先生
电 话:0394-7226971
代理机构: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地 址:周口市交通路东段周口国贸1620室
联 系人:闫女士
电 话:0394-7822626
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电话:0394-7187182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