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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阳区南外环主干线PPP项目

浏览量:3277  发布时间:2017/7/4 12:34:00

睢阳区南外环主干线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睢阳区南外环主干线PPP项目已由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实施机构为商丘市睢阳区公路管理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睢阳区南外环主干线PPP项目  

2.2采购编号:商睢财采购(2017)122号  

   招标编号:商政采【2017】113号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项目概况:河南省商丘市省道 S317 (芒种桥-国道G343)公路睢阳区境改建工程,长度(公里) :24.15,道路等级:一级公路,车道数:双向六车道;  

平原路南延(连霍高速出入口至S317)道路改建工程,长度(公里):5.86373,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兼具公路功能),车道数:双向八车道。  

2.5建设内容:项目区域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安全设施、绿化工程等内容。  

2.6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本项目全生命周期为19.5年(含1.5年建设期,运营期18年)。  

3.2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经估算约为147448.84万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其中,项目资本金为项目全部建设成本的20%,由政府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按照5%:95%的比例分别缴纳:政府出资1474.45万元、社会资本出资28019.34万元。  

3.3项目规模:河南省商丘市省道 S317 (芒种桥-国道G343)公路睢阳区境改建工程,长度(公里) :24.15,道路等级:一级公路,车道数:双向六车道;  

平原路南延(连霍高速出入口至S317)道路改建工程,长度(公里):5.86373,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兼具公路功能),车道数:双向八车道。  

3.4建设内容:项目区域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安全设施、绿化工程等内容。  

3.5项目地点:睢阳区境内  

3.6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OT模式。项目实施机构通过法定竞争程序选定社会资本方,政府与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区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3.7其他采购需求:无。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2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企业的净资产额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以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4.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  

4.3.1财务要求: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   

4.3.2信誉要求: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被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4.3.3投融资业绩经验要求:申请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需具公路或市政项目PPP投融资业绩不少于1个;  

(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至少有一方须满足以上要求。  

4.3.4申请人具有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融资能力,须提供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贷款意向书,且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2亿元。  

4.3.5其他要求:  

(1)申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申请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应出具。开具时间须在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之后。  

4.4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5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5.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双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5.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5.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双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5.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双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2家;  

4.5.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5.6其他要求:联合体申请人还须满足4.1、4.2、4.3项要求。  

4.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2016]90号)”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工作导则的通知”的规定对涉及工程建设、设备采购或服务外包的PPP项目,已经依据政府采购法选定社会资本合作方的,合作方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服务的按照招标投标相关法规,合作方可不再进行招标。  

5.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6.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6.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  / 。  

   6.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 /  。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qggzy.com)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2报名时间:2017年07月05日至2017年07月11日下午18时00分。  

7.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开标前由代理公司现场统一收取,现金支付。)   

7.4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特别提醒:未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   

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注:申请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申请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携带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资格预审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7月26日09时00分。  

   8.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8开标室。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和《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商丘市睢阳区公路管理局  

地  址:商丘市睢阳区归德路南段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3803702216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商务外环23号中科金座大厦8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28021/18037179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