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财政局采购政府投资工程资产评估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LCG〔2017〕043号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栾川县财政局的委托,公开招标采购栾川县政府投资工程资产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栾川县财政局采购政府投资工程资产评估机构项目。
1.2采购编号:LCG〔2017〕043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内容及数量:主要是为栾川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各类资产评估、项目评估、价值评估等,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 5家资产评估机构;
2.2服务周期:暂定3年;
2.3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3 具有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资质;
3.4 具备5名以上(含5名)资产评估师,其中拟派驻项目组专职人员不少于3名资产评估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7月4日起至 2017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8:30;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栾川县君山东路(君山饭店对面)
4.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4.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4.5其他有关事项: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授权委托书;
②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7 年 1 月以来开具的)及受托人身份证;
③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格证书;
④资质证书副本;
⑤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⑥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
注:1. 以上证件授权委托书、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留原件,其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2. 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资料的审验并不作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分办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7月25日上午 9 时 3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栾川县君山路中段五龙大酒店5楼会议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人: 栾川县财政局
地 址:栾川县兴华路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13949252889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栾川县君山东路(君山饭店对面)
联系人:张先生 商女士
联系电话:0371-58569967 18538856898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