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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鲁庄镇侯地实验幼儿园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624  发布时间:2017/7/3 18:41: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巩义市鲁庄镇侯地实验幼儿园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巩义市鲁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巩义市鲁庄镇侯地实验幼儿园改造项目。  

2.2 招标编号:HXZB20170689  

2.3 建设地点:巩义市鲁庄镇侯地实验幼儿园内。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招标内容:鲁庄镇侯地实验幼儿园大门、餐厅、教学楼、办公楼、校园地坪等改造工程。  

2.6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自行承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项目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被委托人),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期间内。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报名,报名时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或可通过扫描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投标人自行承诺)、项目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证明文件等相关证件资料。  

报名时查验以上资料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义市鲁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巩义市鲁庄镇  

联系人:任先生  

电  话:0371-5690768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马先生、李女士  

    电  话:0371-60992507   0371-86688490  

   

巩义市鲁庄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