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万高铁新野县新甸铺镇骆湾村拆迁安置点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万高铁新野县新甸铺镇骆湾村拆迁安置点道路工程已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新野县新甸铺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资金已经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万高铁新野县新甸铺镇骆湾村拆迁安置点道路工程
2.2招标编号:XYGGZY-2017-159
2.3建设地点:新野县新甸铺镇骆湾村拆迁安置点;
2.4建设规模:拆迁安置点内道路工程建设,总长约758米;
2.5资金总额:约160万;
2.6工期:30日历天/标段;
2.7质量:合格;
2.8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两个施工标段;招标内容如下(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一标段:新甸铺镇骆湾村拆迁安置点道路工程-宅前路-东部北区,道路长度189.81米;
骆湾村拆迁安置点道路工程-三号路道路工程,道路长度171.07米;
第二标段:新甸铺镇骆湾村拆迁安置点道路工程-宅前路-东部南区,道路长度207.98米;
骆湾村拆迁安置点道路工程-宅前路-东部中区,道路长度188.98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提供2017年1月-5月的社保证明),没有正在施工和承接的项目(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3.4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出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
3.5业绩要求:2014年4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施工合同(至少一份)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同时具备合同、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注意事项
投标人报名时需由授权委托人和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报名,携带并提交下述证件原件和一份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且真实有效,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否则报名无效);
(1)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其本单位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提供2017年1月-5月的社保证明),没有正在施工和承接的项目(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3)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出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否则无效)。
(4)业绩要求:2014年4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施工合同(至少一份)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同时具备合同、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五大员身份证及岗位证书
4.2 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 7 月 3 日至2017年 7月 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2楼报名室);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携带原件的投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野县新甸铺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江先生
电 话:13633771878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13213745999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