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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双龙湾镇洛河段东虎岭村护岸河堤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浏览量:2957  发布时间:2017/7/3 17:31:00

1. 谈判条件

卢氏县双龙湾镇洛河段东虎岭村护岸河堤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双龙湾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卢氏县双龙湾镇洛河段东虎岭村护岸河堤工程

2.2项目编号:FYDLSMX-2017-062号

2.3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卢氏县双龙湾镇洛河段东虎岭村护岸河堤工程。其中河堤工程、蓄水、河道清淤、管涵、施工临时工程等

2.4 标段划分:一标段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三证合一的须出具合并后的证件)

3.2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且(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期间连续6月)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开标时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3.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将打印留存。

3.7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 3 日至2017年7月 5 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拟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1、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2套(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另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套,用于卢氏县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使用。

4.3 谈判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谈判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资料。谈判文件售价 3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此项目为电子化试点项目,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供应商(潜在投标人)须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mxgzjy.org)上进行注册,注册操作手册和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请查看此公告附件。网上和现场同时报名成功,方视为有效报名。注:投标报名阶段,供应商无需办理CA数字证书。

5. 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圆整 (¥ 15000元)。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谈判文件中。

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6. 谈判文件的递交

6.1 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7 月 7 日10时0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卢氏县双龙湾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段腾宵

电    话:1523840588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三门峡市建业壹号城邦1号楼401室

联 系 人:齐倩

电    话:0398-3198903 0398-3191903

电子信箱:619525956@qq.com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