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雁鸣湖镇消防车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雁鸣湖镇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询价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雁鸣湖镇消防车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中牟政采询价-2017-06-7;
1.3采购内容:一辆消防车(技术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1.4交货期:双方签定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车辆供货;
1.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合格标准。
二、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所有潜在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经营范围副本原件);
2.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或产品代理证书;
2.3投标单位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在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出后,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询价文件发售信息:
3.1投标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时间: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3.2报名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台商大厦A座2004室;
3.3 询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4报名要求: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到场报名。
(1)营业执照、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或产品代理证书;
(2) 2016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近3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以上证件须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开标地点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12日上午9点30分
4.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七里河路东湖宾馆;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询价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0371-623209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0371-55255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