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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东屯镇郝光屯村整村推进项目(新修道路)招标公告

浏览量:1604  发布时间:2017/7/3 16:51:00

2017东屯镇郝光屯村整村推进项目(新修道路)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7】09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东屯镇郝光屯村整村推进项目(新修道路)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津县东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延津县东屯镇郝光屯村   

  2.2 建设规模:延津县东屯镇郝光屯村新修道路3649.5米,砼路面厚度16cm  

  2.3 工期:4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含漏项部分)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6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无在建工程(须出具承诺书)如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测量员、资料员、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7投标人近三年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2份;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1份。(企业业绩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重复计入)  

3.8投标单位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应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1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综合服务大厅(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购买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审核,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需要携带、提供任何资料。  

4.3招标文件300元/单位(含图纸、清单),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25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延津县东屯镇人民政府  

    地址: 东屯镇郝光屯村  

    联系人:贵先生       电话:13782511966  

    代理机构: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郑州市经开区远大理想城  

    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15560211168  

    监督部门:延津县财政局电话:0373-7627806  

              延津县发改委电话:0373-7697098  

延津县扶贫办电话:0373-7622178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