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息县2017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监理(以下称本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国省补助资金及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息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息县2017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址:息县境内
2.3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期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分别如下:
第一标段:监理范围为本次施工标段(八里岔乡、曹黄林镇、关店乡、淮河街道办事处、龙湖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共6个乡镇全部建设监理工作。
第二标段:监理范围为本次施工标段(孙庙乡、白土店乡、张陶乡、东岳镇、路口乡、彭店乡)共6个乡镇全部建设监理工作。
第三标段:监理范围为本次施工标段(岗李店乡、临河乡、夏庄镇、小茴店镇、包信镇、陈棚乡)共6个乡镇全部建设监理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具有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及《关于进一步严肃查处投标资料造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的通知》豫交文〔2012〕25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得出借资质围标串标,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3.5.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招标文件者为有效申请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各投标人只可投报一个标段。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起至2017年7月7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信阳市新七大街府都花园8号楼6B 。
4.3招标文件10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4.4凡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1)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2)提供“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以上原件均需有效合格,验原件后留一份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完整的复印件,并逐页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按无效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息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376-5851037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17737031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