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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荷园1#、21#学生公寓场区电缆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浏览量:1761  发布时间:2017/7/3 15:07:00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郑州大学(采购人)委托,就“郑州大学荷园1#、21#学生公寓场区电缆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服务单位,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郑州大学荷园1#、21#学生公寓场区电缆采购项目  

1.2 采购编号:HNZB2017070443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谈判范围及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数量(米)  

1  

电缆  

YJV22 4*95  

详见采购谈判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80.98  

2  

电缆  

YJV22 4*150  

详见采购谈判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404.07  

3  

电缆  

YJV22 4*185  

详见采购谈判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25.87  

4  

电缆  

YJV22 4*240  

详见采购谈判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61.61  

5  

电缆  

VV22 2*6  

详见采购谈判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54.14  

2.2谈判控制价:  40  万元   

2.3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2.4供货地点:郑州大学荷园1#、21#学生公寓工地  

2.5质量要求:符合(或不低于)现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电缆生产、销售或经销等的经营范围,具备本谈判文件要求的生产、供货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2供应商须为具有谈判货物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合法代理商。  

3.3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在报名时出具制造商的销售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提供代理厂商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缆)复印件加盖代理商公章,投标产品须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国家认可的电缆检测中心的检验报告;   

3.4供应商是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缆),投标产品须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国家认可的电缆检测中心的检验报告。  

3.5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供应商有类似单份合同额 50万以上的电缆供货业绩3份;   

3.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5、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信誉要求:企业注册地区级或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开具的为准,内容涵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3.8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报名  

4.1 发售时间:2017年7月3日~2017年7月6日每天8:30~12:00、14:30~17:00 时(北京时间);  

4.2 发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原银行8楼809室(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南150米);  

4.3 发售方式:现金购买;  

4.4 售     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5 购买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下述资料应根据本公告“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相应具体要求提供):  

(1)供货商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生产厂商工业生产许可证(电缆);  

(4)生产厂商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5)生产厂商环境管理体系证书;  

(6)生产厂商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证书;  

(7)国家认可的电缆检测中心的检验报告;  

(8)供货商类似项目业绩材料;  

(9)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2015、2016年度企业财务报表、企业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1、供应商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2、上述材料中(1)(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