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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S302线、S503线公路安防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浏览量:1707  发布时间:2017/7/3 14:03:00

招标编号:GLSGZB-2017-06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S302线、S503线公路安防工程项目施,由豫公路养[2016]542号、鹤交【2017】8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鹤壁市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鹤壁市S302线、S503线公路安防工程项目施工   

2.2建设内容:鹤壁市S302线(K131+100~K158+200段)、S503线(K14+100~K16+514.437段)公路安防工程建设。其中:  

    S302线(K131+100~K158+200段)为:项目起点位于鹤壁市与安阳市汤阴县交界石林乡军王庄村,起点桩号K131+100,向西途经鹤壁市的李古道村、马庄村、元泉村、西杨邑、龙窝村、西爻头村、潘荒村,终止于大河涧乡洪峪村石料厂,终点桩号K158+200,路线全长27.1公里,处治隐患里程3.8公里;  

   S503线(K14+100~K16+514.437段)为:项目起点位于省道503鹤壁市安阳交界处,起点桩号K14+100,向西过杜家荒村、王家荒村、张荒村至终点省道221东大线平交处,终点桩号K16+514.437,工程全长2.414公里,处治隐患里程1公里。  

2.3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的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鹤壁市境内;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2.8质量标准:合格;  

2.9 付款办法: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4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公路养护内容;投标人须具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并三类乙级从业资质证书。  

3.2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1项已完成类似业绩;  

3.4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  

五. 招标文件获取:  

5.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7月03日至2017年07月07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附件二:施工图纸】。  

5.2.招标控制价:详见投标文件须知前附表;  

5.3.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评审结果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潜在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5.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000元,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代理机构现场收取。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4日09:00;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2开标厅;  

(鹤壁市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智慧鹤壁西门上3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鹤壁市交通运输局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公路管理局     联 系 人:魏先生    0392- 699801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鹤壁地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瑞家快捷酒店211室  

联 系人:路女士  电 话:15539255114   邮 箱:hbfd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