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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华夏大道东段(药厂东路-上禾大道)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浏览量:1948  发布时间:2017/7/3 14:55: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华夏大道东段(药厂东路-上禾大道)项目,根据(汴政文【2016】80号)已由开封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宋都古城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开封市华夏大道东段(药厂东路-上禾大道)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开封市华夏大道东段  

2.2建设规模:道路全长4.4KM,规划红线宽度40米;化肥河桥全长35.04米,宽40米,3孔-10米;惠济河桥全长131.04米,宽40米,7孔-18米;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监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开封市华夏大道东段(药厂东路-上禾大道)道路工程监理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4.4KM,规划红线宽度 40 米。  

投资规模:约1.2亿元人民币。  

第二标段:开封市华夏大道东段(药厂东路-上禾大道)桥梁工程监理  

建设规模:化肥河桥全长35.04米,宽40米,3孔-10米;  

惠济河桥全长131.04米,宽40米,7孔-18米;  

投资规模:约2200万元人民币。  

2.4投资额:约 266万元。其中第一标段约 211 万元,第二标段约55万元。  

2.5计划工期:随施工工期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且同期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不超过2个(包括2个)。  

企业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监理一项建设投资金额或合同金额在8000万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工程业绩。项目总监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监理一项建设投资金额或合同金额在8000万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工程业绩。(项目业绩应同时具备合同(合同须盖甲乙双方骑缝章)、中标通知书原件。项目总监业绩和企业业绩可以重复使用。)  

第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且同期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不超过2个(包括2个)。  

企业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监理一项建设投资金额或合同金额在1500万及以上的市政桥梁工程业绩。项目总监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监理一项建设投资金额或合同金额在1500万及以上的市政桥梁工程业绩。(项目业绩应同时具备合同(合同须盖甲乙双方骑缝章)、中标通知书原件。项目总监业绩和企业业绩可以重复使用。)  

3.2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被查询对象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查询申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  

3.3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对一个标段进行报名。  

3.6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每个投标单位项目总监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4.报名时间  

 4.1、请于2017年7月3日至 2017 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3时 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民之家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室(开封市第三大街市民之家) 5013 室 03号窗口持以下证件报名: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查看原件)和授权委托书。  

②查无行贿资料一套加盖公章。  

提供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7月24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时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否则按弃标处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宋都古城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开封市龙亭区体育路15号     

联系人:       曹先生               

电  话:    13839999155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11号1号孵化楼      

联系人:         谢女士                   

电话:           0371-27890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