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伊川县行政服务中心委托,就伊川县行政服务创新体系建设新大厅电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伊川县行政服务创新体系建设新大厅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伊政采【2017】077号
二、招标编号:伊公采购代[2017]063号
代理机构编号:HNJD【2017】033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采购共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台式计算机,预算金额227.921万元;二标段为其他计算机设备,预算金额109.809万元,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2)工期(竣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
(3)供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五、政府采购政策: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六、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
(2)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须出具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主要产品授权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主要产品:一标段为电脑及政务自主办理一体机,二标段为LCD拼接大屏及双向广播对讲系统。)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开具时间为公告发布日之后)。该《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4)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5)投标人须提供或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备注:投标人可对两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一个标段,若两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则按标段排列顺序中第一个标段中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及地点: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到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酒城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北200米夔驿商务303室)。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3)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24日上午9:3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城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北200米夔驿商务307室)。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九、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公告。
十、采购单位名称:伊川县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伊川县文化路中段
联系人:康先生
电 话:1393795257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6室(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
联系人:韩女士
电话:18137932929 0379-60112836
电子邮箱:1393790189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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