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正文

镇平县柳泉铺镇等(4)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施工、设备购置及监理(平原片区 1-10、21-27、36、38标段)补充及变更公告

浏览量:2633  发布时间:2017/6/2 16:44:00

   

   

1. 原招标文件主要信息  

1.1 原招标项目名称:镇平县柳泉铺镇等(4)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平原片区)     

    1.2 原招标项目编号:镇资建【2017】GK-080    

2. 更正信息  

2.1 更正内容:  

2.1.1 原施工(1-10、21-27标段)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8投标报价 “8.2投标报价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并参考招标人所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的封面投标报价总表上的编制人应有建设部或水利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师签章。 ”; 现更正为“8.2投标报价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并参考招标人所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的封面投标报价总表上的编制人应有建设部或水利部颁发的本单位注册造价师签章或本单位造价员签章。”。  

2.1.2 原施工(1-10、21-27标段)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8投标报价“8.5(3)《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试行)(财政厅、国土资源厅)(2010) ;”;”现更正为“8.5(3)《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政厅、国土资源厅)(2014) ;”。  

2.1.3 原施工(1-10、21-27标段)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1.1  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和图纸及图集一起参照阅读。”;现更正为“1.1  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和图纸及图集一起参照阅读并按照《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政厅、国土资源厅)(2014)的定额编制 ;”。  

2.1.4 原施工(1-10、21-27标段)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第一至十标段、二十一至二十七标段的工程量清单以2017年06月02日补充文件发布的附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2.1.5 税率征收标准按2016年05月01日后的新标准执行。  

2.1.6 原招标文件(1-10、21-27、36、38标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6月 8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现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6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1.7 原招标文件(1-10、21-27、36、38标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于2017 年 6月 7 日 17 时 00分前交至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到账时间为准)”;现更正为“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于2017 年 6月 26  日 17 时 00分前交至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到账时间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2.2 更正日期:2017年06月02日  

2.3附件:镇平县柳泉铺土整工程量清单(平原地区)  

3.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补充文件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镇平县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   

日  期:2017年06月02日

 工程量清单